馬達加斯加的生物資源過度利用

馬達加斯加的原生物種被過度地捕獵和採集,因人民企求供給他們的家用。自1964年起,殺死狐猴或將狐猴作為寵物為違法行為,但現今在一些地區,狐猴並不被在當地的信仰(fady)禁忌所保護,在這些地區牠們仍被捕獵作為叢林肉(bushmeat)。人民也普遍捕獵馬島猬和食肉動物,作為蛋白質的來源。

爬行動物和兩棲動物遭到捕捉,用以交易熱絡的國際寵物市場。尤以變色龍,壁虎,蛇類和陸龜為甚。

馬達加斯加附近的水域為一供給豐富的漁場,並為村民提供了重要的收入來源。可惜地是缺乏有效的漁業監督和管理。外國漁船進入了捕漁區捕漁,使當地漁民和海洋生物遭受損失。鯊魚、海參和龍蝦可能被越來越不可持續性的方式捕獲。


[馬達加斯加的人民砍伐森林用以自給式農業。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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